七政四余,天星课之别名。 天星课之应用,须要天盘和地盘二盘重叠才有力量催发富贵。 如得地盘而无天盘相辅配合,则无法催发富贵; 天地盘未能重叠,则发福不大。 有好的地理,无好的日课催助,难发富贵。 有天时吉课,而无好的地理,好也是有限而短暂的。 七星到山、到向最為吉利。 三合照次吉,六合照更次吉。 死角之六合照则无用。 日月夹照最有力量,其余五星夹照则无用。 七星以在死角之宫位,最没有力量。 七政:太阳、太阴、木星、火星、土星、金星、水星。 四余:紫气(木星之余气)、罗喉(火星之余气)、 计都(土星之余气)、月孛(水星之余气); 太白(金星,带有煞威,因之没有余气)。 太阳:每天一次,一月行一宫,一宫三十度, 一年行一小周天,十九年行一大周天。 太阴:月亮,一日行十三度,二日半行一宫, 一月行一小周天,六十年行一大周天。 木星:六或七日行一次,大约一年行一宫, 十二年行一周天,八十三年行一大周天。 火星:十八小时行一度,五十日行一度。 若遇遲留伏逆,二日行一次,二月行一宫。 疾行七日行五度,四十五日行一宫。 迟限行时三四月过一宫。 约二年行一小周天,七十九年行一大周天。 土星:八或九日行一度,二十七月行一宫,二十九年行一小周天, 五十九年行一大周天。 金星:每天一次,大约一月行一宫, 一年行一小周天,八年行一大周天。 水星:一日行一次半五日行七度,小约一月行一宫, 遲行六十九日移一宫,疾行二十日行一宫,最快十七日行一宫, 大约一年行一小周天,六十五年行一周天。 紫气:右旋二十九日行一度,二十九月行一宫,二十九年行一周天。 月桂:右旋九日行一次,九月行一宫, 九年行一小周天,六十二年行一大周天。 罗喉:左旋十八或十九日行一度,十八或十九月行一宫, 十八或十九年行一小周天,九十三年行一大周天。 计都:左旋十八或十九日行一度,十八或十九月行一宫, 十八或十九年行一小周天,九十三年行一大周天。 七政星相之由来: 七政星相由六合而来。 七政以日、月、金、水星为四吉星,太阳最吉,太阴次之,金水星再次之。 太阳一节或一气行一山,计二十四山。 一宫有二山,一山有十五度,一宫有三十度。 太阳和太阴行走宫度固定准确。 金星、木星、水星、火星、土星,都有顺、逆、停、留等现象。 星一定是逆宫而行,度有分顺逆。 用太阳照之力量化煞时,须用三合照或六合或到山、到向才有力量化煞。 天星课之升殿指28宿到坐山而言。 归垣指七政星到坐山。 地理须化气,天星课须化星。 七星中,太阳最吉、太阴次吉,最喜太阳到向,太阴到山。 太阳照到最好用白天,太阴照到最好用晚上。 天星课地盘十二宫名称: 星系周期變化之象: 朔 :乃开始之意,农历每月之初一日。 朔逢罗喉、计都二星同宫、同宿为日蚀之象。 上弦:乃月盈之一半,即每月之初八、初九。 盈乃每月十五日。 望 :乃日月相望,人居其间,即每月之十五日。 因岁差之故,大致皆在15日至17日之间。 望逢罗喉、计都二星同宫、同宿为月蚀之象。 日月相对谓之望,月小望十五日,月大望十六日。 下弦:乃月虚之一半,即每月之廿二、廿三。 虚乃尽月尾之日,即每月廿九、三十日。 晦 :乃昏暗结束之意,即农历每月之未日。 天星课天盘之应用: 地支六合五行化二十四山(天盘:恩、用、仇、难)用之。 各坐山之化气五行: 壬、子、癸、丑坐山:五行屬土。 艮、寅、干、亥坐山:五行属木。 甲、卯、辛、戍坐山:五行属火。 乙、辰、庚、酉坐山:五行属金。 巽、巳、坤、申坐山:五行属水。 丙、午坐山:为太阳,喜金、水星同辅吉。 丁、未坐山:为太阴,喜金、水星同辅吉。 以坐山化气五行为我,同我者为主星,生我者为恩星,我生者为用星,我克者为财富,克我者为难星。 主星、恩星、用星、财富为吉星,难星为凶星不可用。 难星到山、到向为不吉(破相)。 仇星(財星)到山、到向有吉有凶。 主星、恩星、用星到山、到向則大吉利。 天盘以立命为坐山水(非地理地盘中所指之坐山也)。 太阳和太阴喜逢金星和水星相辅最是吉利。 二十四坐山恩用仇难 | 坐山五行 天星星名 | 主星吉 | 恩星吉 | 用星吉 | 仇星星平 | 难星凶 | 壬子癸丑山屬土 | 土 星 | 火 星 | 金 星 | 水 星 | 木 星 | 艮寅干亥山属木 | 木 星 | 水 星 | 火 星 | 土 星 | 金 星 | 甲卯辛戍山属火 | 火 星 | 木 星 | 土 星 | 金 星 | 水 星 | 乙辰庚酉山属金 | 金 星 | 土 星 | 水 星 | 木 星 | 火 星 | 巽巳坤申山属水 | 水 星 | 金 星 | 木 星 | 火 星 | 土 星 | 丙午山为太阳 | 喜金水星同輔吉 | 丁未山为太阴 | 喜金水星同輔吉 |
立命宫之方法: 以中气为主: 大寒后为一月,雨水后为二月,春分后为三月; 谷雨后为四月,小满后为五月,夏至后为六月; 大暑后为七月,处暑后为八月,秋分后为九月; 霜降后为十月,小雪后为十一月,冬至后为十二月。 立命宫定局 | 生月生用 | 子时生人 | 丑時生人 | 寅时生人 | 卯时生人 | 辰时生人 | 巳时生人 | 午时生人 | 未时生人 | 申时生人 | 酉时生人 | 戍时生人 | 亥时生人 | 大寒后生人作一月立命 | 卯 | 寅 | 丑 | 子 | 亥 | 戍 | 酉 | 申 | 未 | 午 | 巳 | 辰 | 雨水后生人作二月立命 | 寅 | 丑 | 子 | 亥 | 戍 | 酉 | 申 | 未 | 午 | 巳 | 辰 | 卯 | 春分后生人作三月立命 | 丑 | 子 | 亥 | 戍 | 酉 | 申 | 未 | 午 | 巳 | 辰 | 卯 | 寅 | 谷雨后生人作四月立命 | 子 | 亥 | 戍 | 酉 | 申 | 未 | 午 | 巳 | 辰 | 卯 | 寅 | 丑 | 小满后生人作五月立命 | 亥 | 戍 | 酉 | 申 | 未 | 午 | 巳 | 辰 | 卯 | 寅 | 丑 | 子 | 夏至后生人作六月立命 | 戍 | 酉 | 申 | 未 | 午 | 巳 | 辰 | 卯 | 寅 | 丑 | 子 | 亥 | 大暑后生人作七月立命 | 酉 | 申 | 未 | 午 | 巳 | 辰 | 卯 | 寅 | 丑 | 子 | 亥 | 戍 | 处暑后生人作八月立命 | 申 | 未 | 午 | 巳 | 辰 | 卯 | 寅 | 丑 | 子 | 亥 | 戍 | 酉 | 秋分后生人作九月立命 | 未 | 午 | 巳 | 辰 | 卯 | 寅 | 丑 | 子 | 亥 | 戍 | 酉 | 申 | 霜降后生人作十月立命 | 午 | 巳 | 辰 | 卯 | 寅 | 丑 | 子 | 亥 | 戍 | 酉 | 申 | 未 | 小雪后生人作十一月立命 | 巳 | 辰 | 卯 | 寅 | 丑 | 子 | 亥 | 戍 | 酉 | 申 | 未 | 午 | 冬至后生人作十二月立命 | 辰 | 卯 | 寅 | 丑 | 子 | 亥 | 戍 | 酉 | 申 | 未 | 午 | 巳 |
二十八宿(坐度星宿): 二十八宿由巽山起角宿,一律逆行二十四山,依序: 角、亢、氐、房、心、尾、箕、斗、牛、女、虛、危、室、壁、 奎、娄、胃、昂、毕、觜、参、井、鬼、柳、星、张、翼、轸。 地盘二十八星宿到山,名升殿,为最吉。 二十八宿到山、到向或合照可用,亦吉利。 以到山最吉,到向次吉,合照更次之。 廿 八 星 宿 坐 度 五 行 速 見 表 | 二十八 星 宿 | 东方 七 宿 | 北 方 七 宿 | 角 | 亢 | 氐 | 房 | 心 | 尾 | 箕 | 斗 | 牛 | 女 | 虚 | 危 | 室 | 壁 | 廿四山 | 巽 | 辰 | 乙 | 卯 | 卯 | 甲 | 寅 | 艮 | 丑 | 癸 | 子 | 子 | 壬 | 亥 | 七星期 | 木 | 金 | 土 | 日 | 月 | 火 | 水 | 木 | 金 | 土 | 日 | 月 | 火 | 水 | 星 期 | 四 | 五 | 六 | 日 | 一 | 二 | 三 | 四 | 五 | 六 | 日 | 一 | 二 | 三 | 二十八 星 宿 | 西 方 七 宿 | 南 方 七 宿 | 奎 | 娄 | 胃 | 昴 | 毕 | 觜 | 参 | 井 | 鬼 | 柳 | 星 | 张 | 翼 | 轸 | 廿四山 | 干 | 戍 | 辛 | 酉 | 酉 | 庚 | 申 | 坤 | 未 | 丁 | 午 | 午 | 丙 | 巳 | 七星期 | 木 | 金 | 土 | 日 | 月 | 火 | 水 | 木 | 金 | 土 | 日 | 月 | 火 | 水 | 星 期 | 四 | 五 | 六 | 日 | 一 | 二 | 三 | 四 | 五 | 六 | 日 | 一 | 二 | 三 |
禄、马、贵元星归垣、朝垣、升殿吉星: 诀曰:更看数曜归何地,其力却与太阳兼, 周天共是十一曜,只嫌逆伏災炎炎。 若不取用太阳、太阴,则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五星和四余气,各有其吉,皆可取用。 若五星四余能掌临当年太岁之禄、马、贵元星和恩星、用星等吉利,再得归垣、朝垣、升殿,则虽土、木二星和罗喉、计都二余气,亦能发福绵长。若掌临阳刃星、仇星、难星,再遇迟留伏逆,即使是太阳、太阴、金星、水星、紫气、月孛等吉星吉气,亦主发凶祸不吉。 岁流年干值禄、贵元星、阳刃星: 甲年:贵元土星;元木星;正刃火星。 乙年:贵元水星、土星;禄元火星;阳刃金星。 年:贵元木星、金星;元水星;正刃太阳。 丁年:贵元木星、金星;元太阳;阳刀阴。 戊年:贵元土星、太阴;禄元水星;阳刃太阳。 己年:贵元水星、土星;禄元太阳;阳刃太阴。 庚年:贵元土星、太阴;禄元水星;阳刃金星。 辛年:贵元木星,太阳;元金星;正刃火星。 年:贵元火星,水星;元木星;正刃土星。 癸年:贵元火星、水星;禄元木星;阳刃土星。 岁流年支值马元星: 子、丑、辰、巳、申、酉流年支:马元星为木星。 寅、卯、午、未、戍、亥流年支:马元星为水星。 太歲值年十干化曜表: | 化曜 流年 | 甲 | 乙 | 丙 | 丁 | 戊 | 己 | 庚 | 辛 | 壬 | 癸 | 禄吉 | 火 | 孛 | 木 | 金 | 土 | 月 | 水 | 气 | 计 | 罗 | 暗 凶 | 孛 | 木 | 金 | 土 | 月 | 水 | 气 | 计 | 罗 | 火 | 福 吉 | 木 | 金 | 土 | 月 | 水 | 气 | 计 | 罗 | 火 | 孛 | 耗 凶 | 金 | 土 | 月 | 水 | 气 | 计 | 罗 | 火 | 孛 | 木 | 荫吉 | 土 | 月 | 水 | 气 | 计 | 罗 | 火 | 孛 | 木 | 金 | 贵吉 | 月 | 水 | 气 | 计 | 罗 | 火 | 孛 | 木 | 金 | 土 | 刑 凶 | 水 | 气 | 计 | 罗 | 火 | 孛 | 木 | 金 | 土 | 月 | 印 吉 | 气 | 计 | 罗 | 火 | 孛 | 木 | 金 | 土 | 月 | 水 | 囚 凶 | 计 | 罗 | 火 | 孛 | 木 | 金 | 土 | 月 | 水 | 气 | 权吉 | 罗 | 火 | 孛 | 木 | 金 | 土 | 月 | 水 | 气 | 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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